東北網綏化9月1日訊 ( 全媒體記者 沈雪 ) 近日,明水縣35歲的於女士因腦出血臥病在床,二次手術費尚無著落,更讓她寒心的是,昔日承諾『不讓你受委屈』的丈夫竟轉身離開。家中僅靠鬢角斑白的母親和弟弟支橕,母親還剛經歷老伴離世的悲痛。父親臨終前仍牽掛女兒的治療費與女婿的態度。
明水法院的法官了解情況後,多次尋找於女士丈夫,情理法並用調解,傳遞於女士病重時仍念及他的心意,希望其承擔責任,但調解未果。隨後,法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判決其丈夫每月給付於女士1000元扶養費,直至她康復並獨立生活。
明水法院的法官表示,夫妻扶養義務不僅是經濟支持,還包括生活照料與精神慰藉,此次判決既保障於女士基本治療需求,也讓法律傳遞溫情,為這個走投無路的家庭點亮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