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當事人撕毀了安達法院送達的文書被罰款2000元,還差一點被拘留。
2022年3月30日,黑龍江安達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於某、祝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安達市人民法院在執行保全實施過程中,向被申請人祝某送達民事裁定書時,祝某聽聞法院乾警表明身份及來意後,情緒非常激動並拒絕接收向其送達的法律文書。乾警耐心向其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及拒絕接收法律文書的後果,祝某不但不簽收法律文書,還當著乾警的面將法律文書撕毀,送達乾警告知祝某撕毀法院文書的嚴重性,祝某仍叫囂『你們抓我吧』,態度極其惡劣。鑒於祝某公然損毀法律文書的行為,已經構成妨害民事訴訟,安達市人民法院為維護法律尊嚴,彰顯司法權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其采取罰款、拘留的強制措施。
在實施過程中,祝某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主動來到法院,履行其還款義務,並向乾警道歉,自願接受罰款2000元的處罰,並當場寫下悔過書,申請對其不采取拘留措施,深刻檢討了其蔑視司法權威的錯誤行為,表示今後一定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鑒於祝某積極悔過,法院最終作出罰款2000元的處罰,未實施拘留強制措施。( 張安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