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要聞 省內要聞 本地要聞 精彩點擊 專題新聞 通知公告 猛?象詩刊 日報數字報 晚報數字報 綏化晚報新媒體
經濟新聞 綜合新聞 視頻新聞 市場監管 黑土副刊 日報頭條號 小記者風采 日報公眾號 晚報公眾號 綏化直播
  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綏化新聞網  >  本地新聞  >  綜合

老人逗狗起爭執 法官釋法化矛盾

來源:綏化日報 2022-03-25 字體:

  東北網綏化3月25日訊  ( 李銘揚 )  近日,蘭西縣人民法院平山法庭依法快速審理了一起七旬鄰裡老人因逗狗引發的健康權糾紛案。

  據了解,原告王某和被告陶某是蘭西縣遠大鎮西崗村的農民,二人年近70歲,是前後院相住十多年的近鄰,平時相處很好。2021年7月6日18時左右,王某酒後回家經過被告陶某家院內,挑逗陶某家院內栓著的小狗,小狗撕咬王某。王某罵小狗我平時總喂你好吃的,你還咬我,並踢打小狗,陶某出來不願意了,和王某扯打在一起,王某的臉部和腿部受到擦傷,後王某報案,公安機關將陶某拘留7日,王某在縣中醫院住院33天,後經公安機關調解無效,王某訴至蘭西縣人民法院平山法庭,要求陶某賠償各種費用23000元。

  法庭受案後,被告陶某應訴時辯稱,雙方因狗而打仗,事實存在,王某僅是臉部和腿部擦皮傷,但治療的病情卻是腦梗、冠心病、高血壓病、頸椎病。原告的治療內容與被告的傷害糾紛無關。被告不應承擔原告主張的治病費用。辦案法官認真研究了案情,本著依法保護老年人權益不受損害,立即調查、核實,原告的診斷、病歷、藥費票據等。

  在庭審中逐一與原、被告進行了核實。對原告指出,原告所受的傷害法院是依法保護的,但對與傷害部位無關的治病費用是不能支持的;對被告指出,被告對原告的傷害是有過錯的,應承合理醫療賠償。同時,辦案法官又從鄰裡相處的角度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對原、被告進行勸解,大到國家、小到個人,只要友好相處,社會纔能和諧。

  在辦案法官的精誠調解下,原告王某和被告陶某握手言和,雙方化乾戈為玉帛,原告當庭撤訴,被告當庭給付原告3000元賠償款。辦案法官用了兩個小時的時間,當庭調解,當庭結案,當庭事了,成功化解了雙方矛盾。


編輯:韓敏

綏化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