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有許可證的餐館。《食品安全法》規定,餐飲服務單位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且須在經營場所亮證經營。餐飲服務單位經營的范圍應符合許可證核定的項目。《食品安全法》施行前已經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該許可證在有效期內有效。
消費者到餐館用餐,首先要看餐館吧臺或其他顯著位置有無懸掛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衛生許可證),有證的單位具備了相應的開業條件;如沒有取得許可證,則屬於違規經營。另外,還要注意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衛生許可證)上的許可備注內容,如是否注有『涼菜』『生食海產品』等。因為『涼菜』『生食海產品』等屬於高風險食品,較易引起食物中毒,經營『涼菜』『生食海產品』等,必須具備特定的加工操作條件,並在許可證備注欄目中予以注明。
選擇信譽等級較高的餐飲單位。我國在各地陸續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監管部門根據餐館的基礎設施和食品安全狀況,評定A、B、C、D4個信譽度等級,4個級別相對應的食品安全信譽度依次遞減、風險等級依次增加。
掛『A級食品衛生單位』標牌的為食品安全信譽度最高、風險度最低、安全條件最好的單位;掛B級牌的是食品安全狀況較為放心的單位;掛C級牌的餐館為食品安全狀況一般的單位,也是餐飲服務監管機構強化監管的單位。建議消費者盡量到風險性較低、食品安全信譽度較高的餐館就餐。
為了以簡潔、方便的方式向社會公布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監督信息,部分省市陸續推行餐飲服務單位監督公示制度。監管部門在餐飲服務單位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設置公示標識(笑臉、平臉、哭臉),向消費者動態公布監督檢查結果,以便消費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費選擇。消費者應盡量到『笑臉』或『平臉』的餐館就餐。
觀察是否超負荷運營。消費者選擇餐館,盡量不光顧客流量陡增的飯店,因為突然集中增大的供應量,可能導致餐館超負荷加工,給食品安全埋下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