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綏化市財政局正式印發《關於設置政府采購合同履約巡檢監督員的通知》,通過設置政府采購合同履約巡檢監督員,安排專人負責、動態跟蹤、點對點提醒采購人及時簽訂合同的模式,精准破解政府采購領域『中標後簽約滯後』難題,為項目高效履約、降低供應商經營風險、規范財政資金使用築牢『前置防線』,標志著政府采購監管從『事後糾錯』向『事前預防』邁出關鍵一步。
在政府采購傳統流程中,部分項目常因采購單位流程銜接不暢、時限意識薄弱、政策理解偏差等問題,出現『中標通知書已出具、合同簽訂遲遲未推進』的情況。此類滯後不僅會延誤項目落地進度,增加供應商資金佔用成本與履約風險,更可能引發合同糾紛,影響財政資金使用效率與政府采購公信力。針對這一行業痛點,綏化市財政局經研究梳理,創新性構建政府采購合同履約巡檢監督員制度,將監管觸角延伸至『中標到簽約』的關鍵間隙。
政府采購合同履約巡檢監督員主要通過兩種方式進行日常巡查。一是依托政府采購數據監管平臺,對政府采購項目合同簽訂開展事前預警、事中監控、事後巡檢的全流程監管,當采購人距合同簽訂截止日不足10個自然日時將自動觸發平臺黃色預警通知,巡檢監督員可以根據預警提示督促采購人及時簽訂合同;二是通過電子合同管理系統,巡檢監督員設置距合同簽訂截止日的提醒天數,隨時監管政府采購項目合同簽訂時效性。同時,在電子合同管理系統的合同臺賬中,巡檢監督員可以隨時查看采購人簽訂合同所在的具體環節,及時提示采購人按時簽訂合同。
制度落地以來,綏化市政府采購合同簽訂效率顯著提昇,從未出現因合同簽約滯後引發的采購投訴,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流程的滿意度明顯提昇,政府采購合同履約巡檢監督員制度為優化營商環境提質昇級注入了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