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天澤 王 丹 全媒體記者 毛瀚英
開車上路,按規定懸掛清晰完整的號牌是必須做到的,但總有些駕駛人投機取巧,明知故犯,寧可放在車上也不掛牌企圖躲避約束逍遙法外。
近日,綏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北林大隊民警開展日常執勤時,在黃河路至福和街交叉口發現一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車正在行駛,執勤民警立即上前示意駕駛人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經民警檢查發現,該車前後均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車窗前也未放置臨時號牌。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或車輛臨時號牌,並要求其下車接受檢查。在檢查中,民警在車輛內發現一副車輛號牌,經查詢核對後,確定該號牌就是這輛車所屬。在證據面前駕駛人張某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隨後,民警當場對張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依法對其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相應處罰。
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處200元罰款、駕駛證記9分。
不懸掛號牌的危害
一是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駕駛人使用無牌、套牌、假牌或故意遮擋、污損號牌大多為了超速行駛等違法,極易引發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是加大偵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難度。由於車輛無牌、套牌、假牌或號牌被遮擋,車輛一旦肇事逃逸,目擊證人、電子監控、電子警察都無法記下肇事車輛的號牌,極大增加了案件偵破難度。
三是引發其它交通違法行為。此項違法行為可視為其他違法行為預備,駕駛人可能更多出現肆意違法行為危及交通安全引發交通事故。
四是擾亂正常的牌證管理。此類違法行為不及時加強有效嚴厲地打擊制止,很容易產生效仿效應,削弱公民的守法意識,使號牌失去意義,機動車管理陷入混亂。
交警提示
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道路行駛,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自己和他人都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嚴禁以任何理由,不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或故意遮擋、污損號牌,廣大駕駛人要規范使用機動車號牌,安全駕駛,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