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要聞 省內要聞 本地要聞 精彩點擊 專題新聞 通知公告 猛?象詩刊 日報數字報 晚報數字報 綏化晚報新媒體
經濟新聞 綜合新聞 視頻新聞 市場監管 黑土副刊 日報頭條號 小記者風采 日報公眾號 晚報公眾號 綏化直播
  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綏化新聞網  >  本地新聞  >  綜合

假借戀愛之名 實施詐騙入獄

來源:綏化新聞網 2022-04-06 字體:

  近日,安達法院審理一起詐騙案,被告人假借戀愛之名,行詐騙之實,自作聰明終被嚴懲。

      2020年1月1日,被告人欒某與被害人柴某確定戀愛關系,此後,被告人欒某便以虛構事實的手段,多次騙取被害人柴某財物:2020年1月15日,被告人欒某謊稱自己在大慶市開的寄賣行被法院查封,找人幫助解封,需花費50000元,騙取被害人柴某信任後,柴某拿出36500元,加上欒某自帶的13500元,裝入一個信封內,二人開車前往大慶市公安局某分局,欒某謊稱進去找人辦事,讓柴某在車內等待,欒某進去停留一會便返回車上,後贓款36500元被欒某揮霍。2020年2月28日,欒某謊稱辦理大慶市某法院解封財產,騙取柴某8000元。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欒某謊稱前妻孟某要起訴索要孩子撫養費,先後五次共騙取柴某27000元。2020年5月11日,欒某以與許某共同投資工程為名,騙取柴某10000元。2021年1月10日,欒某謊稱為他人交納罰款,騙取柴某10000元。2021年1月28日,欒某謊稱到大慶市某法院找劉某辦理寄賣行的事,騙取柴某8000元。2021年2月21日、3月2日、3月5日,欒某謊稱找王某到大慶市某法院協調停車費用和解凍銀行卡,先後騙取柴某3000元、3500元、6200元。被告人欒某以虛構事實的手段,共騙取被害人柴某13次,騙取112200元,贓款全部揮霍。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欒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公民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欒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四個月,並處罰金20000元;責令被告人欒某退賠被害人柴某贓款112200元。 ( 張百靈 )


編輯:韓敏

綏化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