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綏化4月28日訊 ( 呂瀟漪 ) 近日,慶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依法對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件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強制被執行人遷出其長期侵佔的申請執行人所有的房屋,有力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司法權威。
原告周某某與被告任某某返還原物糾紛一案經慶安法院審理後作出生效判決,判令被告任某某限期搬離案涉房屋,若逾期未搬離,需按每月1000元標准向申請執行人支付房屋佔用費。
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任某某未按期履行騰房義務,申請執行人周某某遂向慶安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乾警第一時間向任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明確告知其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並多次與其溝通協調,耐心釋法明理,希望其主動履行騰房義務。然而,任某某置生效判決於不顧,始終以各種理由拒絕搬離,持續侵佔周某某的合法房產,嚴重損害了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權益。
慶安法院執行局依法啟動強制執行程序。執行人員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全程錄音錄像,對房屋內物品進行逐一清點、登記造冊並妥善保管,確保執行過程規范、透明、合法,最終順利將被執行人侵佔的房屋交付給申請執行人周某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