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攝 姜輝
海倫籍駕駛員佟某曾因酒駕被處罰,但不知引以為戒,時隔兩年後的5月因再次酒後駕駛被綏化交警支隊海倫大隊查獲。
5月1日上午,海倫交警大隊按照『三圈一點』的勤務部署,在綏北高速海倫收費站出口設立檢查站,9時50分,執勤民警在對一臺斯巴魯小型客車例行檢查時,民警聞到駕駛員身上有濃烈的酒味,於是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測試結果顯示酒精含量為57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民警將駕駛員傳喚至交警部門進一步審查。經查,佟某,男,37歲,海倫市人,2022年曾因酒後駕駛被處以2000元罰款,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這次酒駕是昨晚在家中喝酒至半夜,上午宿酒未醒駕車被查獲。
對於此次二次酒駕的交通違法行為,海倫交警部門依法對佟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