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取審議9項議程(草案)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東北網綏化10月27日訊 ( 全媒體記者唐國宏 ) 10月26日,綏化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四次會議,聽取審議9項議程(草案),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李元學,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紅霞、李德政出席會議。
市委常委、副市長杜建彬,副市長吳永久,市政府秘書長李月峰,市監委委員於洪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王洪亮,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劉蘇生列席會議。
會議安排兩次全體會議、一次主任會議、一次分組會議和一次法制委員會會議。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鵬主持兩次全體會議。
會議聽取審議市人大法制委員會關於《綏化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聽取關於《綏化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況的報告,表決通過了《綏化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草案表決稿)》 ;聽取審議市人民政府關於《綏化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市人民政府關於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並進行了滿意度測評;聽取審議市人民政府關於《綏化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及其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並進行了滿意度測評;聽取審議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和《黑龍江省水土保持條例》、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關於檢查《黑龍江省民族鄉條例》實施情況的報告,並聽取了3個報告的審議意見形成情況的說明;表決通過了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五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表決通過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市五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書面)。
會議還聽取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程顯波辭職的決定(草案),聽取了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於提請審議王洪亮任職的說明、市人大常委會關於王洪亮為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草案)、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提請審議厲國英等任免職的說明和擬任命人員供職發言(書面),審議通過了監票人名單(草案)。
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職議案。根據表決結果,免去:王勇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程前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根據表決結果,任命:王洪亮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厲國英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王洪亮為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的決定(草案),任命王洪亮為市中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李元學為新任命人員頒發任命證書,新任命人員進行憲法宣誓。
會前,與會人員會前學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進行了集中學習。
綏化市人大常委會公告
2023年10月26日,綏化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一、任命王洪亮為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代理院長。接受程顯波辭去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的請求。
二、任命厲國英為綏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免去王勇綏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程前綏化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