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綏化3月30日訊 ( 全媒體記者 廉紅 ) 面對當前新冠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市醫保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多措並舉助力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更好適應疫情防控快速檢測的要求,為抗擊新冠疫情提供保障。
記者獲悉,從3月21日起,我市公立醫療機構臨時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項目,抗原檢測項目價格不區分醫療機構等級,采取『檢測項目+檢測試劑』的收費方式。其中:檢測項目服務費政府統一制定指導價每人次5元;檢測試劑每盒不超過10元。單純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的,公立醫療機構不得收取門診診查費或一般診療費;對患者購買檢測試劑進行抗原自測的,不收取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費用。將新型冠狀病毒抗原檢測試劑及相應檢測項目臨時性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參保人在定點基層醫療機構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現行規定支付。
按照醫保目錄動態管理要求,市醫療保障局及時調整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新冠治療用藥。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新增藥品,將其臨時性納入本市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對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調出且不在基本醫保目錄內的藥品,在《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發布之日起停止醫保支付。同時,按規定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新增的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列為甲類藥品,做好醫保支付工作。